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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区直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工作》实施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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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评议的目的和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的要求,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,推动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,2003年继续在全区开展“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区直单位(含二级机构)和街道办事工作”的调查活动。此活动的开展,一方面,将会有力地促进区直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作风的转变、国家公务员“公仆”意识的增强,为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;另一方面,活动的开展能够使区委、区政府更加准确、及时、广泛地了解民情民意,架起一座通向百姓心灵的桥梁。
二、评议工作领导小组
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评议工作质量。成立评议调查工作领导小组,对调查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,以确保评议过程中的统一调度和指挥。
组长:路宏建(金水区人民政府区长)
常务副组长:李俊超(金水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)
副组长:贾刚(金水区人大副主任)
李永福:(金水区政协副主席)
成员:许元青(金水区监察局局长)
毛国安(金水区计划统计局局长)
衡凤云(金水区监察局副局长)
王松玲(金水区计划统计局纪检组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计划统计局,毛国安任办公室主任。
三、评议工作的总体构想
评议工作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仍坚持“科学的方案设计、广泛的活动参与、透明的评议过程、真实的评议结果。”的原则。
(一)评议工作由区优化办、区纠风办牵头,区计划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。(二)为确保评议方案的高水准,聘请市城调队有关统计专家担任顾问,对调查的全过程给予技术支持。(三)评议方案的理论依据是统计学的“大数法则”。(四)上半年评议分两个层面进行,2400市民样本,600服务对象样本,加权计算“满意率”。(五)组织有关领导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监察部门的同志对参与评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、评议工作的实施过程以及评议结果的评估、公布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。
四、评议的内容
对区直单位(含二级机构)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评议,以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整体工作为核心内容,分成“满意、基本满意、不满意和不了解”四个档次进行评议。
五、样本的抽取及评议的方法
借鉴2002年评议的经验,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,本次评议抽取样本量为:2400市民样本,在全区12个办事处、133个社区的范围内按照户数的多少,均衡分布;600服务对象样本则从人口普查和基本单位数据库中进行抽取,评议的权数确定为6:4(或7:3)。
评议采用的方法:本次调查均采用面访的方式进行。2400市民样本由各社区负责进行调查;600服务对象样本则由办事处负责调查400户、人大、政协委员负责调查200户。
六、评议报告的撰写:
总报告的撰写:
1、评议方法、过程、结果检验、样本及其分布方面的说明。
2、按满意度排名的评议结果。
3、对各单位不满意的主要方面。
4、各界列举出来的具体事例和建议(采用实录的方式)。
各单位分报告内容包括:
1、评议方法、过程、结果检验、样本及其分布方面的说明。
2、社会各界对该单位的评议结果,该单位所列位次。
3、社会各界对该单位不满意的主要方面。
4、社会各界对该单位不满意的具体事例和建议。
七、评议活动的主要时间安排:
1、2003年6月28日-7月5日,研究、讨论调查方案。
2、2003年7月6日-10日,确定调查方案。
3、2003年7月11日-15日,制定详细运做计划。
4、2003年7月16-18日,调查员、督导员到位并实施岗位培训;确定调查点、联络员;各种调查物品准备就绪;宣传发动。
1、 2003年7月19日-24日,实施评议调查。
2、2003年7月25日-27日,督导员审核调查问卷。
3、2003年7月28日-8月4日,数据录入汇总。
4、2003年8月5日-8月15日,撰写总调查报告及分部门调查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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